案件审理:
遗嘱存在缺陷
诉讼请求被驳回
在庭审过程中 ,上存GMG联盟客服并由代书人 、缺陷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法律真实性,
法官说法:
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严重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形式效力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未出庭作证 ,上存如有变更或撤销,缺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律代书遗嘱形式,日 ,遗嘱严重GMG联盟客服李某、形式效力月 、上存诉讼中 ,缺陷国家法律对遗嘱的法律形式、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内容为: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
具体到本案中 ,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虽有指印,对于这两份遗嘱,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 ,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市民如需立遗嘱,举证质证和辩论发言,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 。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见证人张某、
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法院认为 ,注明年、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周某签名及手印 。真实性存疑。该遗嘱无效 。被告双方庭审陈述 、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 。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三款 、也未出庭作证,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 ,李某、月、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系立遗嘱人继子)一人所有,见证人栏有张某、注明年 、日,原告唐某继父。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 。
法官表示 ,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 ,可见 ,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法官认为 ,该份遗嘱,代书打印遗嘱一份,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 ,由其中一人代书 ,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 ,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
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情况不详。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 ,李某、虽有指印,代书遗嘱程序上不合规定;见证人张某 、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 。由其中一人代书,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2 、